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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考試
0745-2777503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及工作要求
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2名(執(zhí)行崗)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大局觀念,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
3.限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12日后出生);
4.法律或法學類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要求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
2.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本院轄區(qū)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6.參加邪教組織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月6日(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地點為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辦公室,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靖州縣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名表》紙質版1份;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報名點不提供復印,需自己提前復印好帶來);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張。
(2)郵寄資料的方式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將《靖州縣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1)電子檔,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個人簡歷、身份證和畢業(yè)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書(如學位證、法律資格證書)的原件掃描發(fā)送至報名郵箱441744851@qq.com,郵件標題按“報考者姓名”填寫。同時將以上報名資料用A4紙打印以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張郵寄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3.聯(lián)系方式:0745-2505909
報考者須對所填報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二)考試
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考試分為技能考試及面試。
(三)體檢
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增加吸毒史毛發(fā)檢測項目。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如有考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根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合格人員。
(五)公示與聘用
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辦法及待遇
1.聘用辦法:聘用期限為兩年,試用期為兩個月,招聘用人方式為勞務派遣。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考核情況及單位需要是否續(xù)簽。
2.工資及待遇:工資標準確定為4.5萬元/年(含個人及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試用期工資標準為3000元/月(含個人及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