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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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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1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簡稱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32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與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湖南?。òㄖ醒朐谙嬷睂贆C構)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具有遴選單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6.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3月。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起止時間:2021年3月22日9時至3月31日17時,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可以直接到報考的遴選單位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網絡報名;
3.本次遴選采取報考者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資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期電子相片、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有任免權的所在機關審核蓋章,本人簽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網絡報名需將以上資料掃描或拍照發(fā)送至遴選單位指定郵箱,并主動與遴選單位聯系確認)。
4.報考者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向遴選單位咨詢。報考者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責任自負。
(二)資格初審
各遴選單位對報考者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相關信息進行初審并告知報考者初審意見,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于筆試前到遴選單位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電話通知),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核減或取消遴選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筆試考一科,滿分100分,重點測查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0日8︰30—11︰30。筆試地點設在湘潭市,考點等信息詳見準考證。
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單位依據工作需要,可增加業(yè)務水平測試。業(yè)務水平測試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于筆試當天下午進行,滿分為100分。
報考者可于4月14日起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
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遴選單位按規(guī)定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成績60%、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原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為2︰1。資格復審合格對象進入面試。
(二)面試組織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遴選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該面試考場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線。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遴選單位負責實施。遴選單位應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對象進入筆試后、調動前,不得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
八、公示與轉任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遴選對象。擬遴選對象分別在相關網站和遴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由遴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xù);不符合的,由遴選單位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單位。
九、工作提示
(一)紅土地湘潭組工網和紅土地湘潭組工微信公眾號是發(fā)布本次遴選工作有關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有關公告信息的發(fā)布和更新。
(二)為落實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要求(附件3),報考人員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考生須下載打印并簽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遴選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法,不隨意放棄。資格審查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遴選資格;報考者進入遴選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兩年內不得參加湘潭市公務員遴選,并將名單向省委組織部報備。
(四)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違法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fā)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社會上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遴選組織者無關。
(六)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職位設置、資格審查、業(yè)務水平測試、考察體檢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31—58580130(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各遴選單位職位條件等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附件1)。
附件:
1.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3.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4.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2021年湘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
2021年3月19日